3)第383章 核准追诉_官路高升笔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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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失踪了。

  家人找了一天然后报案,然后警方在全县全镇进行了筛查,还是没有任何线索。

  临江镇那时有多大?十分钟就可以从镇这边走到镇那边,家属找不到人,自然会想到是谋杀,自然把矛头指向王洪九,可是这种无头案件在当时的技侦条件根本无法破案,就这么搁置了,慢慢淡忘,至到前几天,江城准备在沱江河上修一个拦水坝,这样能够保证沱江河经过江城那一段的水位,形成一个静湖,同时也兼具抗旱防洪的功能,选址在江城下游两公里处,结果一施工,水坝下面的河床失水祼*露,胡乐的尸体被发现。

  二十多年了,自然只有一具骷髅,之所以确定是胡乐,是因为尸体被帆布包裹,外面又绑上了鱼网,网住石头沉底,里面发现了胡乐的工作证。

  这肯定是谋杀了。

  然后警方又发现这种鱼网就是当时江城渔船使用的鱼网,胡乐的家属接到通知后,再次怀疑是王洪九所为,这些天不断向各个相关部门反映,做为县长助理,杨中也接待过胡乐的家属。

  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,用检察院的术语来说,叫“核准追诉”。

  当年的法律有一个二十年的追诉期,超过二十年,那些本应承担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,将不再承担刑事责任,虽然各地适用标准不太一样,大体是这样的。

  胡乐的案件,当时无法判定具体情况,所以没有按刑事案件立案,只是做了一个失踪人口登记,杨中跟文化县检察院沟通过,检察长亲自接待他,说像这样的案件,要重新追诉,需要最高检批准,不要说文化,就是江城,这二十年都还没有一起核准追诉的案件。

  杨中想让市检察院出面向上申请。核准追诉里面有硬性的规定,也有一些弹性的地方,比如说这起案件影响巨大,危害巨大,不核准追诉将来产生的不良作用也巨大,这些方面可以由地方政府出面“背书”,提供相关的材料,争取得到最高检的同意和支持。

  叶三省说他周一就向周书记口头汇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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