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 11 章_我的饭馆很美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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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腌制的猪肉拿到厨房,开始着手处理。

  做猪肉脯第一步就要将猪肉剁成泥状,米味双刀齐开,交错运刀剁着,等肉泥剁好,分别加入各种调料调味,这一步最是关键,做的好不好吃,调料占绝大数原因。

  之后,再将剁好的肉泥均匀地铺在铁板上,这时米小宝迈着小短腿蹬蹬蹬地从外面跑了回来,手里还拿着一串糖葫芦,看见她就把糖葫芦举给她看。

  “谁给你的糖葫芦?”

  “青云哥哥给的。”小家伙喜滋滋的。

  其实刘青云年纪和她差不多大,按理说米小宝应该叫他一声叔,但刘方氏喊她妹子,这样下来刘青云就跟米小宝一个辈分,只好喊哥哥。刘青云大概也觉得别扭,从来没有称呼过米味,大概是不知道该怎么喊。

  “那你谢谢他了吗?”

  米小宝点点脑袋,“谢啦~我还给青云哥哥比了一个心。”说着,他大拇指和食指交叉比出一个爱心来。

  这是跟米味学的,她有时候逗他玩给他比个爱心表示感谢,然后他就学会了这一招,每当要感谢某个人的时候就会给人家比一个。

  “那你可真棒啊。”

  花了一晚上时间将肉脯和肉干做出来,米味尝了一下,虽然没有烤箱,但用大锅做出来的口感依然很不错,她自己就忍不住吃了好几块,更别提米小宝这个小吃货了,要不是她拦着,能把要给刘家的肉脯给吃光。吓得她赶紧把肉脯和肉干给刘家送去,生怕米小宝会丧心病狂地半夜起来偷吃。

  肉脯和肉干色泽红润,上面还撒了细细的白芝麻,肉香和芝麻香混合在一起别样的诱人,甚至光是看着就有食欲,刘方氏拿到手的时候便忍不住拈起一个送进嘴里,顿感肉质紧实,咸中带甜,不光口感好,吃起来也很有嚼劲,而且越嚼越香,越嚼越想嚼,简直停不下来。

  “妹子,你这手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夸了,可太香了!别说孩子了,就连我吃完了都还想再吃。”

  刘二郎在一旁拼命地点头,嘴里塞的满满的,连话都说不出来。

  刘青云将视线从米味的脸上移开,也伸手拿起一块肉脯送入口中,瞬间一股难言的香味弥漫在口中,细细咀嚼,更是香甜无比,让人欲罢不能,只能一个劲地嚼。

  要是考场吃的是这个,那还哪来的苦?

  想着,他的视线又不自觉地飘到米味白皙红润的小脸上,心下漏跳了一拍。

  刘方氏拍开刘二郎还想偷偷拿肉的手,从兜里掏出一两银子给米味,“妹子,接下来就要麻烦你给我家青云多做一点带去考场吃,这个这么好吃,我家青云吃的好肯定就能考的好。到时候我给你包个大红包!”

  米味笑着接过银子,“那我等着嫂子你的红包啦。”

  想着科举考试是大事,接下来的日子米味收摊之后一点没偷懒,回家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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